下發信息
索 引 號: | 000014349/2016-00374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發文機關: | 國務院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25日 |
標 題: |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 ||
發文字號: | 國發〔2016〕20 號 | 發布日期: | 2016年03月29日 |
主 題 詞: |
意見內容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
國發〔2016〕20 號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部門分工意見如下:
一、穩定和完善巨觀經濟政策,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一)穩定和完善巨觀經濟政策。堅持以新發展理念引領發展,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實行巨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總體思路,把握好穩增長與調結構的平衡,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改造提升傳統比較優勢,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加強民生保障,切實防控風險,努力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5%—7%,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進出口回穩向好,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成長基本同步。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創新巨觀調控方式,加強區間調控、定向調控、相機調控,統籌運用財政、貨幣政策和產業、投資、價格等政策工具,採取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舉措,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力度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
安排財政赤字2.18萬億元,比去年增加5600億元,赤字率提高到3%。其中,中央財政赤字1.4萬億元,地方財政赤字7800億元。安排地方專項債券4000億元,繼續發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財政部牽頭,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適度擴大財政赤字,主要用於減稅降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取消違規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徵和歸併一批政府性基金,擴大水利建設基金等免徵範圍。將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徵範圍,從小微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適當增加必要的財政支出和政府投資,加大對民生等薄弱環節的支持。創新財政支出方式,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應保盡保,應減盡減。(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合理確定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把適合作為地方收入的稅種下劃給地方,在稅政管理許可權方面給地方適當放權。進一步壓縮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規模,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增長12.2%。全面推開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依法實施稅收征管。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對財政實力強、債務風險較低的,按法定程式適當增加債務限額。(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靈活適度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
廣義貨幣M2預期增長13%左右,社會融資規模餘額增長13%左右。統籌運用公開市場操作、利率、準備金率、再貸款等各類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疏通傳導機制,降低融資成本,加強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三農”等支持。(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改革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制,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深化國有商業銀行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發展民營銀行,啟動投貸聯動試點。推進股票、債券市場改革和法治化建設,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適時啟動“深港通”。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規範發展網際網路金融。大力發展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加強全口徑外債巨觀審慎管理。紮緊制度籠子,整頓規範金融秩序,嚴厲打擊金融詐欺、非法集資和證券期貨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人民銀行、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持續增長動力
(四)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效能。繼續大力削減行政審批事項,注重解決放權不同步、不協調、不到位問題,對下放的審批事項,要讓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國務院審改辦牽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開展證照分離試點。(工商總局、法制辦、國務院審改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家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破地方保護。深化價格改革,加強價格監管。(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修改和廢止有礙發展的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國務院辦公廳、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創新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工商總局牽頭,海關總署、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中央編辦、法制辦牽頭)實施企業信用信息統一歸集、依法公示、聯合懲戒、社會監督。大力推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讓居民和企業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業創新潛能。
著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提高實體經濟的整體素質和競爭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加速折舊政策,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行業領軍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加快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再建設一批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科技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資委、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發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網際網路+”集眾智匯眾力的乘數效應。打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台,構建大中小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創客多方協同的新型創業創新機制。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培育創業創新服務業,規範發展天使、創業、產業等投資。支持分享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讓更多人參與進來、富裕起來。(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外專局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僑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局牽頭,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法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假售假行為。(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科技部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權期權稅收優惠政策和分紅獎勵辦法,鼓勵科研人員創業創新。(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大力弘揚創新文化,厚植創新沃土,營造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充分激發企業家精神,調動全社會創業創新積極性,匯聚成推動發展的磅礴力量。(科技部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國資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學基金會、新聞辦、網信辦、中國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和降本增效。重點抓好鋼鐵、煤炭等困難行業去產能,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運用經濟、法律、技術、環保、質量、安全等手段,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堅決淘汰落後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採取兼併重組、債務重組或破產清算等措施,積極穩妥處置“殭屍企業”。完善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中央財政安排1000億元專項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分流安置。採取綜合措施,降低企業交易、物流、財務、用能等成本,堅決遏制涉企亂收費,對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能源局、煤礦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努力改善產品和服務供給。
提升消費品品質。加快質量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建立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鼓勵企業開展個性化定製、柔性化生產,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旅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促進制造業升級。深入推進“中國製造+網際網路”,建設若干國家級製造業創新平台,實施一批智慧型製造示範項目,啟動工業強基、綠色製造、高端裝備等重大工程,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國資委、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啟動新一輪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實施高技術服務業創新工程,大力發展數字創意產業。放寬市場準入,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生活性服務業精細化水平。建設一批光網城市,推進5萬個行政村通光纖,讓更多城鄉居民享受數位化生活。(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以改革促發展,堅決打好國有企業提質增效攻堅戰。推動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結構調整,創新發展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職業經理人制度、混合所有制、員工持股等試點。深化企業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與市場化選任方式相適應的高層次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加快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賦予地方更多國有企業改革自主權。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讓國有企業瘦身健體,增強核心競爭力。(國資委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審計署、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大幅放寬電力、電信、交通、石油、天然氣、市政公用等領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鼓勵民營企業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在項目核准、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一視同仁。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嚴肅查處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合法權益的行為,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環境,構建新型政商關係,促進各類企業各展其長、共同發展。(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法務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能源局、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挖國內需求潛力,開拓發展更大空間
(十)增強消費拉動經濟成長的基礎作用。
適應消費升級趨勢,破除政策障礙,最佳化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權益。支持發展養老、健康、家政、教育培訓、文化體育等服務消費。壯大網路信息、智慧型家居、個性時尚等新興消費。(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促進線上線下協調互動、平等競爭,推動實體商業創新轉型。(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物流配送網路,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加快建設城市停車場和充電設施。(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能源局、鐵路局、民航局、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活躍二手車市場,大力發展和推廣以電動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在全國開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銀監會、人民銀行牽頭,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降低部分消費品進口關稅,增設免稅店。(財政部牽頭,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旅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加強旅遊交通、景區景點、自駕車營地等設施建設,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旅遊局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發揮有效投資對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作用。啟動一批“十三五”規劃重大項目。完成鐵路投資8000億元以上、公路投資1.65萬億元,建設水電核電、特高壓輸電、智慧型電網、油氣管網、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5000億元。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繼續以市場化方式籌集專項建設基金,推動地方融資平台轉型改制進行市場化融資,探索基礎設施等資產證券化,擴大債券融資規模。(發展改革委牽頭,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民銀行、證監會、能源局、鐵路局、中國鐵路總公司、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再開工20項重大水利工程。(水利部、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依法嚴格履行契約,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參與熱情。(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公安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健全“人地錢”掛鈎政策。(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牽頭,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居住證要加快覆蓋未落戶的城鎮常住人口,使他們依法享有居住地義務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法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擴大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範圍。發展中西部地區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容納更多的農民工就近就業創業。(發展改革委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棚戶區住房改造600萬套,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費的稅收、信貸政策,適應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逐步納入公租房供應範圍。(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增強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權威性、公開性,促進“多規合一”。開工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積極推廣綠色建築和建材,大力發展鋼結構和裝配式建築,加快標準化建設,提高建築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推進城市管理體制創新,打造智慧城市,完善公共運輸網路,治理交通擁堵等突出問題,改善人居環境。(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最佳化區域發展格局。深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加快長江經濟帶發展。制定實施西部大開發“十三五”規劃,實施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出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新十年規劃,支持東部地區在體制創新、陸海統籌等方面率先突破。促進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升級。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商務部、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和實施國家海洋戰略,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建設海洋強國。(外交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十四)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引導農民適應市場需求調整種養結構,適當調減玉米種植面積。按照“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原則,積極穩妥推進玉米收儲制度改革,保障農民合理收益。多措並舉消化糧食庫存,大力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發展畜牧業,延伸農業產業鏈條;制定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方案,退耕還林還草1500萬畝以上。(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牽頭,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林業局、糧食局、農業發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積極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扶持政策,培養新型職業農民,鼓勵農戶依法自願有償流轉承包地,開展土地股份合作、聯合或土地託管。深化農村集體產權、農墾、集體林權、國有林場、農田水利、供銷社等改革。(農業部牽頭,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林業局、銀監會、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農業基礎支撐。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並實行特殊保護,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增加深鬆土地1.5億畝,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000萬畝。(國土資源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探索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加強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深入開展糧食綠色高產高效創建,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農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林業局、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保障財政對農業投入,建立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和農村金融服務,引導帶動更多資金投向現代農業建設。(財政部牽頭,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農業部、人民銀行、林業局、銀監會、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改善農村公共設施和服務。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新建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加快通硬化路、通客車。抓緊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兩年內實現農村穩定可靠供電服務和平原地區機井通電全覆蓋。實施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林業局、能源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實施脫貧攻堅工程。完成1000萬以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任務,其中易地搬遷脫貧200萬人以上,繼續推進貧困農戶危房改造。中央財政扶貧資金增長43.4%。在貧困縣推進涉農資金整合。堅持精準扶貧脫貧,因人因地施策。大力培育特色產業,支持就業創業。解決好通路、通水、通電、通網路等問題,增強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發展能力。國家各項惠民政策和民生項目,向貧困地區傾斜。深入開展定點扶貧、東西協作扶貧,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扶貧辦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統計局、旅遊局、能源局、全國婦聯、中國殘聯、全國工商聯、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著力實現合作共贏
(十八)紮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統籌國內區域開發開放與國際經濟合作,共同打造陸上經濟走廊和海上合作支點,推動互聯互通、經貿合作、人文交流。構建沿線大通關合作機制,建設國際物流大通道。推進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堅持共商共建共享,使“一帶一路”成為和平友誼紐帶、共同繁榮之路。(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國資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擴大國際產能合作。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實施一批重大示範項目。落實和完善財稅金融支持政策,設立人民幣海外合作基金,用好雙邊產能合作基金。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打造中國製造金字品牌。(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人民銀行、國資委、質檢總局等負責)
(二十)促進外貿創新發展。
加快落實和完善政策。最佳化出口退稅率結構,確保及時足額退稅,嚴厲打擊騙取退稅。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實現成套設備出口融資保險應保盡保。(財政部牽頭,商務部、稅務總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擴大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支持企業建設一批出口產品“海外倉”,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最佳化貿易結構。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增加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加快發展文化對外貿易。進一步整合最佳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促進加工貿易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向產業鏈中高端延伸。(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文化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貿易便利化。全面推廣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降低出口商品查驗率。(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銀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更加積極的進口政策。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及緊缺能源原材料進口。(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繼續放寬投資準入,擴大服務業和一般製造業開放,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式,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創新內陸和沿邊開放模式,打造新的外向型產業集群,引導外資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區。營造更加公平、更為透明、更可預期的投資環境。(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擴大自貿試驗區試點。(商務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創新開發區體制機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積極商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加快中日韓自貿區等談判,推進中美、中歐投資協定談判,加強亞太自貿區聯合戰略研究。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共同構建均衡、共贏、包容的國際經貿體系。(商務部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環境治理力度,推動綠色發展取得新突破
(二十三)重拳治理大氣霧霾和水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繼續減少。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3%,重點地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繼續下降。著力抓好減少燃煤排放和機動車排放。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減少散煤使用,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燃煤鍋爐。增加天然氣供應,完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發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潔能源比重。鼓勵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限制直接焚燒。全面推廣車用燃油國五標準,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380萬輛。在重點區域實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全面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加強農業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工業污染源治理力度,對排污企業全面實行線上監測。強化環境保護督察,做到獎懲分明。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依法嚴厲打擊超排偷排者,依法嚴肅追究姑息縱容者。(環境保護部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質檢總局、法制辦、氣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4%以上。擴大綠色環保標準覆蓋面。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推廣節能環保先進技術裝備,廣泛開展契約能源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築節能改造力度,加快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開展全民節能、節水行動,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把節能環保產業培育成我國發展的一大支柱產業。(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實行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推進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試點,實施濕地等生態保護與恢復工程,繼續治理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切實保障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
(二十六)著力擴大就業創業。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今年高校畢業生將高達765萬人,落實好就業促進計畫和創業引領計畫,促進多渠道就業創業。用好失業保險基金結餘,增加穩就業資金規模,做好企業下崗職工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工作,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托底幫扶。完成2100萬人次以上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任務。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扶持。切實做好退役軍人安置和就業創業服務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統計局、共青團中央、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發展更高質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公共教育投入加大向中西部和邊遠、貧困地區傾斜力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善薄弱學校和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支持普惠性幼稚園發展。辦好特殊教育。加快健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率先免除普通高中學雜費。落實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政策。加快推進遠程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教育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扶貧辦、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高校教學水平和創新能力,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套用型轉變。繼續擴大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農村招生規模,落實和完善農民工隨遷子女在當地就學和升學考試政策。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教育要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各類高素質創新型人才。(教育部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農業部、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
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政府加大投入,讓更多大病患者減輕負擔。中央財政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160億元,增長9.6%。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加快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保監會、國務院醫改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擴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範圍,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藥品流通等改革。(衛生計生委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資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務院醫改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培養全科醫生、兒科醫生。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從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促進醫療資源向基層和農村流動。鼓勵社會辦醫。發展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保護和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完善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配套政策。(衛生計生委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資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保監會、中醫藥局、國務院醫改辦、國務院婦兒工委、全國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健全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嚴守從農田到餐桌、從企業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糧食局、海洋局、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織密織牢社會保障安全網。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各地要切實負起責任,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國資委、證監會、社保基金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推進多種形式的醫養結合。落實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制度,合理確定救助供養標準,完善工作機制。城鄉低保人均補助標準分別提高5%和8%。加快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民政部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扶貧辦、全國老齡辦、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推進文化改革發展。用中國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實施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發展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檔案等事業。建設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加強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深化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倡導全民閱讀,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促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培育健康網路文化。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引導公共文化資源向城鄉基層傾斜,推動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繁榮文化市場,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推進數字廣播電視戶戶通。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籌辦工作,倡導全民健身新時尚。(文化部牽頭,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體育總局、中科院、社科院、新聞辦、網信辦、文物局、檔案局、中國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做好基層基礎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促進基層民主協商。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加快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依法規範發展社會組織,支持專業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和慈善事業發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婦女、兒童、殘疾人權益,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人的關愛服務。(民政部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國務院婦兒工委、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啟動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區矯正工作。完善國家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以信息化為支撐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完善多元調解機制,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平安祥和。(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部、法務部、網信辦、信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應急管理機制。編制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健全預警信息發布機制,推進國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推動跨區域應急管理合作,加快應急產業發展。推動應急管理培訓和科普宣教,強化全民安全意識教育,全面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國務院辦公廳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學院、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堅持不懈抓好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和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健全監測預警應急機制,提高氣象服務水平,做好地震、測繪、地質等工作。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機制,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大失職追責力度,嚴格監管執法,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安全監管總局牽頭,民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地震局、氣象局、海洋局、測繪地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強化國家信訪信息系統套用。集中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攻堅。積極推行信訪事項簡易辦理。加強信訪問題分析研判。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依法分類處理民眾信訪訴求。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信訪局牽頭,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十二)堅持依法履職,把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帶頭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法制辦牽頭,監察部、法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充分發揮傳統媒體、新興媒體作用,利用好網路平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使民眾了解政府做什麼、怎么做。各級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國務院辦公廳牽頭,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法制辦、新聞辦、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堅持廉潔履職,深入推進反腐倡廉。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厲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加強行政監察,推進審計全覆蓋。以減許可權權、創新監管等舉措減少尋租空間,剷除滋生腐敗土壤。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向基層延伸,堅決糾正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監察部、審計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堅持勤勉履職,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政府工作人員要恪盡職守、夙夜在公,主動作為、善謀勇為。深入踐行“三嚴三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加強作風和能力建設,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健全並嚴格執行工作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和任務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健全督查問責機制,堅決整肅庸政懶政怠政行為,決不允許占著位子不幹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對真抓實幹成效明顯的地方,在建設資金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財政沉澱資金統籌使用等方面,加大獎勵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乾事創業,形成競相發展的生動局面。(國務院辦公廳、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審計署、法制辦、公務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做好民族、宗教、僑務、國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三十五)繼續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堅持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嚴格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推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落實促進民族地區發展的差別化支持政策,加強對口幫扶,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及特色村鎮,加大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力度,大力實施興邊富民行動。(國家民委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文化部、扶貧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促進宗教關係和諧,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民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宗教局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繼續加強僑務工作。認真落實僑務政策,依法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他們的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不斷增強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向心力。(僑辦牽頭,外交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加強後勤保障和裝備發展。建設現代化武裝警察部隊。加強全民國防教育和國防動員建設。推動重要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在重要基礎設施建設中充分考慮國防需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走出一條新時期魚水情深的軍政軍民團結之路。(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海洋局、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支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和發展。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深化內地與港澳合作,促進港澳提升自身競爭力。(港澳辦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拓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繼續堅持對台工作大政方針,堅持“九二共識”政治基礎,堅決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台海和平穩定。推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促進兩岸文教、科技等領域交流,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年交流。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同台灣同胞共擔民族大義,共享發展機遇,攜手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台辦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一)務實、開放做好外交工作。繼續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踐行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理念,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辦好在我國舉行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推動世界經濟創新增長,完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加強與各主要大國協調合作,建設良性互動、合作共贏的大國關係。秉持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與地區國家持久和平相處、聯動融合發展。深化南南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維護髮展中國家正當合法權益。建設性參與解決全球性和熱點問題。加快海外利益保護能力建設,切實保護我國公民和法人安全。與國際社會一道,為人類和平與發展事業不懈努力。(外交部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按照分工抓好《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部門、各單位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根據《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和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勤勉盡責抓好落實,不折不扣達成目標,確保兌現政府對人民的承諾。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按照分工要求,強化責任,細化舉措,抓緊制定落實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逐項倒排工作時間表,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責任人,並於4月15日前報國務院。二是加強協作配合。各部門、各單位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涉及多部門參與的工作,牽頭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協辦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對各項任務的落實,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檢查,做到日常跟蹤督辦、年中重點抽查、年底總結考核,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對積極作為的要強化激勵表揚,對消極怠工的要嚴查問責。國務院辦公廳對落實情況要加強跟蹤督促,適時匯總報告,對工作任務推進緩慢的,及時啟動專項督查,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國務院
2016年3月25日